通知我。”
随便一手,就是十两雪银。
这是金主啊,抱上大的话不敢说,多指使自己几次,再赚些银也是好的。
“好,我记住了。”
张恒应下,随后又问:“我杀此獠,不会有麻烦吧?”
“大老爷放心,一些刀血的杂碎罢了,有今天没明天,回哪条街有人火拼,将他算去就是了,像这人,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。”
世艰难,天天都在死人。
快刀刘虽然是捕快,可也见惯了生死,对此并不在意。
“张大哥!”
不等再客下去。
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走来。
张恒抬一看,不是宁采臣是谁,乐:“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,没想到就看到你了。”
看到张恒来了,宁采臣大喜: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的母去街上卖,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去,我还觉得这是坏事,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,这是要我留着母,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!”
见张恒遇到了朋友,快刀刘拱拱手,拖着尸走了。
张恒对此也不在意,翻下,与宁采臣说:“兰若寺内,你吃我半只野,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。”
一听还字。
宁采臣一拍大:“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,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,小赚了一笔,回便把银给大哥补上。”
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。
听到宁采臣要还钱,不以为意的说:“钱就不用了,你拿着这钱买酒菜,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,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。”
宁采臣穿的净,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。
由此可见,他的家条件一般,算不上优越,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。
钱他是不会要的,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。
不如直接买来吃,大快朵颐,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。
“行,我听大哥的。”
宁采臣一应下来,带着张恒往家里赶。
到了宁家一看。
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,宅虽然是老宅,看得见的破败,可宅院并不小,有前院,中院,后院三。
不过也不奇怪。
宁采臣寒门,是读过书的,而且有秀才功名。
寒门也是门,换成普通的庄人家,本不可能供孙读书,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