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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:木山府(3/3)

通知我。”

随便一手,就是十两雪银。

这是金主啊,抱上大的话不敢说,多指使自己几次,再赚些银也是好的。

“好,我记住了。”

张恒应下,随后又问:“我杀此獠,不会有麻烦吧?”

“大老爷放心,一些刀血的杂碎罢了,有今天没明天,回哪条街有人火拼,将他算去就是了,像这人,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。”

艰难,天天都在死人。

快刀刘虽然是捕快,可也见惯了生死,对此并不在意。

“张大哥!”

不等再客下去。

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走来。

张恒抬一看,不是宁采臣是谁,乐:“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,没想到就看到你了。”

看到张恒来了,宁采臣大喜: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的母去街上卖,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去,我还觉得这是坏事,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,这是要我留着母,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!”

见张恒遇到了朋友,快刀刘拱拱手,拖着尸走了。

张恒对此也不在意,翻,与宁采臣说:“兰若寺内,你吃我半只野,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。”

一听还字。

宁采臣一拍大:“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,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,小赚了一笔,回便把银给大哥补上。”

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。

听到宁采臣要还钱,不以为意的说:“钱就不用了,你拿着这钱买酒菜,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,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。”

宁采臣穿的净,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。

由此可见,他的家条件一般,算不上优越,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。

钱他是不会要的,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。

不如直接买来吃,大快朵颐,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。

“行,我听大哥的。”

宁采臣一应下来,带着张恒往家里赶。

到了宁家一看。

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,宅虽然是老宅,看得见的破败,可宅院并不小,有前院,中院,后院三

不过也不奇怪。

宁采臣寒门,是读过书的,而且有秀才功名。

寒门也是门,换成普通的庄人家,本不可能供孙读书,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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